济南市省级以上开发区改革发展2017—2018年行动计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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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快实现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(不含济南高新区,以下简称“开发区”)改革发展新突破,根据我市关于进一步推动开发区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,制定2017—2018年行动计划如下。 一、目标任务 (一)总体目标 以建设全市经济增长带动区、现代产业集聚区、体制创新先行区、科学技术创新区、对外开放先导区、产城融合示范区、生态环保引领区为目标,推动开发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,加大招商引资力度,大力发展新产业、新业态,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,在科技创新、产业升级、产城融合、节能环保、功能提升上实现创新突破,力争用2年时间,使开发区经济总量、科技贡献率、土地集约利用率、对外开放水平、产城融合水平、生态建设水平明显提升。 (二)主要指标 1.经济指标 开发区各项经济指标增速保持高于全市增速1—3个百分点,到2018年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占全市的比重比2015年提高3个百分点左右。以2015年数据为基数,2017—2018年,全市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保持年均10%的增幅,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保持年均9%的增幅,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保持年均12%的增幅,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年均17%的增幅,进出口总额保持年均4%的增幅,实际使用外资保持年均8%的增幅。(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) 2.功能性指标 (1)体制机制改革创新。2017年全面实施完成。 (2)招商引资。引进市外项目投资额占全部招商项目投资额的60%以上,年均增长20%以上。 (3)创新驱动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开发区工业总产值比重年均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。 (4)行政效能。实行“单一窗口、一条龙代办”服务,到2018年,企业设立和项目建设审批权限下放80%以上,项目审批落地时间比2015年缩短一半以上。 (5)配套功能。到2018年,建设配套公租房、门诊、商业、银行或综合性生活服务中心各1处以上。 (6)服务支撑体系。到2018年,建立产业投资基金、担保基金、双创扶持资金各1个以上。 (7)民生保障。到2018年,社保覆盖率力争达到100%。 (8)生态环保。到2018年,污水处理率达到100%,企业空气颗粒物(粒径小于等于2.5μm)排放年平均值低于15μg/m3。 二、任务分解 (一)体制机制改革行动 相关县区按照我市进一步推动开发区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,制定各开发区改革发展实施细则,报市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于2017年实施到位,年底组织评估。 (二)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行动 1.加快招商体制改革和重点项目建设。 推进招商体制企业化、市场化改革,实行全员招聘、雇员制、绩效考核、底薪加绩效奖金的招商机制;鼓励购买市场化服务,发展委托招商、以商招商等社会化、市场化招商方式,并由相关县区和开发区研究制定有关激励政策。围绕引进龙头项目、重点产业、知名品牌,建立完善项目策划、洽谈决策、注册落地、开工建设流程和管理机制,着力引进一批重大投资项目。 2.保障项目建设用地。 在编制年度新增建设计划时,优先保障开发区用地需求。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管,对闲置、低效用地加大处置力度,探索建立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机制。各开发区要提高土地利用率,总体容积率达到1.0以上。 (三)产业聚集转型行动 1.促进各开发区错位发展。 按照科学布局、突出特色、优势互补、错位发展的原则,以提质增效升级为核心,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、先进制造业、现代服务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,综合运用政策引导、制度吸引、服务竞争、互联网+和新技术、新模式、新手段,促进产业向开发区聚集,拉长链条,做大集群,实现产业转型向中高端迈进,形成规模集聚和品牌效应。 2.增强科技创新驱动能力。 通过加强政府引导扶持和社会投入,设立各类产业基金、研发基金、公益性基金、担保基金等资金体系,建设专家导师团队、电子商务市场平台等多种方式,建立促进科技研发、成果产业化、企业快速发展的支撑服务体系以及企业初创、成长、壮大的扶持推动体系。以营造创新创业环境、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,以服务大、中、小微企业创立与发展为重点,完善功能,创新服务,加快推进创新研发、创新孵化、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。 3.加快人才体系建设。 认真落实国家人才政策,建设完善专家公寓、公租房、就学就医、文体服务、交通服务、生活服务等设施和服务体系,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、创业投资贴息资金、科技研发扶持资金等,制定人才安家创业补贴、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优惠政策,建设实用型人才培训基地和人才引进交流服务平台,积极吸引留住中高端人才、技能型人才,研究推行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分配、激励政策和保障机制。 (四)基础设施完善行动 编制完善开发区产城融合规划以及基础设施、生态建设等专项规划,加大财政资金对开发区公租房、医疗、学校、公共交通等公益性设施的投入。建立政府主导、市场运作、社会参与的市政公用事业多元化投入体制,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,通过投资补助、基金注资、担保补贴、贷款贴息等,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开发区土地熟化以及市政、基础设施、标准厂房、公租房、综合管廊和其他营利性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营,通过明确相应收益方式确保PPP模式推广,并允许以土地、厂房等权益投资入股区内企业。对建设运营管理园中园等专业园区的投资者,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以及维修维护所发生的费用,由相关县区或开发区给予相应合理补偿。 (五)节能环保生态建设行动 大力推广太阳能等新能源技术、大气污染及雾霾治理技术、新型污水治理技术(可除臭及除污泥、重金属、化学污染物)、建筑工业化、海绵城市等新技术应用,污水处理率、达标率和企业烟尘排放颗粒物均达到目标要求。 三、组织实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实施开发区改革发展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,细化工作方案,强化推进措施,切实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。按照我市进一步推动开发区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,强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,并纳入对相关县区、济南高新区(济南综合保税区仅考核附件1中相关经济指标)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。要积极适应新形势要求,尽快修订完善开发区建设发展考核评价办法,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。根据省、市开发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,对连续2年在全市排名后2位或全省排名未前移的开发区,予以通报批评;连续3年在全市排名后2位或全省排名未前移的,按规定约谈相关县区主要负责人,并依据《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》有关规定实施撤并整合。 附件: 1.2017—2018年全市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任务分解表 2.体制机制改革行动任务分解表 3.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行动任务分解表 4.产业聚集转型行动任务分解表 5.基础配套设施完善行动任务分解表 6.节能环保生态建设行动任务分解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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