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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增加分销(店铺)经营范围审批

发布日期:2016-07-05 10:45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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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 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增加分销(店铺)经营范围审批
依据、颁布主体 1.《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》(工商外企字[2006]第81号);
2.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(2015年修订)》(发改委 商务部
令2015年第22号);
3.《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》 (商务部令2004年第8号)。
实施主体 济南市投资促进局
审批要件
及申报材料
1.企业申请书1份(加盖企业公章)。(范本
2.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增加分销(店铺)经营范围的决议原件1份(合资或合作企业由董事会成员签字;外资企业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、盖章,投资方为自然人由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)。(范本
 
3.合同、章程修改协议原件各1份(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、盖章;外国投资方为自然人由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。外资企业只提供章程修改协议)。(范本1)(范本2
4.拟开设店铺土地使用权证明复印件1份(租赁的还需提供租
赁协议复印件1份。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除外)。
5.拟开设店铺所在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
及城市商业发展要求证明1份。
6.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副本2原件。
7.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(加盖企业公章)。
8.企业原章程、原合同(合资合作企业需提供)
9.审批机关所需其他材料。
前置性审批条件
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
上报机关

  审批地点:济南市站前街9号济南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大厅3070投促局窗口

  联系电话:68966375、68966376

  受理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:00-12:00 下午1:00-5:3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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