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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商投资企业延长经营年限审批

发布日期:2016-07-05 10:46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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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延长经营年限审批
依据、颁布主体 1.《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延期有关问题的意见》(商法函[2004]第71号);
2.《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》(工商外企字[2006]81号)。
实施主体 济南市投资促进局
审批要件
及申报材料
1.企业申请书1份(加盖企业公章)。(范本
2.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延长经营年限的决议原件1份(合资或合作企业由董事会成员签字;外资企业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、盖章,投资方为自然人由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)。(范本
3.合同、章程修改协议原件各1份(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、盖章;外国投资方为自然人由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。外资企业只提供章程修改协议)。(范本1)(范本2
4.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副本2原件。
5.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(加盖企业公章)。
6.企业原章程、原合同(合资合作企业需提供)
7.审批机关所需其他材料。
前置性审批条件
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
上报机关

  审批地点:济南市站前街9号济南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大厅3070投促局窗口

  联系电话:68966375、68966376

  受理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:00-12:00 下午1:00-5:3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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